5月14日讯,农行在其官网发布《关于我行经营用途贷款金用途限定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
公告称,在农行办理经营用途贷款资金,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,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,包括但不限于:不用于房地产开发或经营、购买住宅或商业用房等,以及不将贷款资金用于国家禁止的其他领域和用途。
公告称,若违反上述要求,我行有权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,调减、撤销借款合同项下未提取借款额度,以及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行使各项违约救济措施。
责任编辑:陈嘉辉
原标题:农行经营贷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若违反有权立即收回